各教学单位、部门:
为全面总结学校2020年度工作、科学谋划2021年度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起草工作
各教学单位、部门要认真总结2020年度主要工作,并结合各自十四五重点工作任务,拟定2021年工作计划。
二、总体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部门在撰写总结材料时要内容充实、层次清晰、重点突出,材料字数最多不超过3000字。撰写计划时要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切实可行。
(二)各教学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保证完成时限和质量。主要领导要做好把关工作,并充分征求分管校领导意见后,提交办公室。
(三)相关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上报。
联系人:孙殿春
邮箱:527988235@qq.com
电话:82307022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下班前。
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