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及各位代表:
根据《吉林工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规定,在教代会召开之前,向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工作,也是学校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有效途径。我院一届十二次教代会即将召开,现将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分工会要动员本部门代表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提案表。
二、提案要求
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出谋献策。作为教代会提案的内容应符合下列原则:
1、教代会代表应在围绕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提案,提案应注重调查研究,力求情况准确。
2、以下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不属于学院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属于应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的、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人具体困难的问题。
3、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实施建议。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提案应“一事一提”,由一位代表提出、两位或两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每位代表的提案和附议提案数额不限。
5、提案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理同意方可立案,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处理。
6、提案人应认真填写《吉林工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详见附表,该表可在学院网站上下载),一式两份,要求字迹清晰、端正,表达明确、简洁。
7、各分工会代表的提案、由各分工会主席收集汇总后,经各分工会党政领导共同审阅,符合要求后交院工会办公室。
三、代表提案表的填写要求
1、提案要一事一案,不要在一份提案表上写几件事。
2、填写提案时,“案由”务求简明扼要,“内容”具体明确,符合实际,力戒空泛,既有问题和建议,又有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3、每份提案表应有一位代表作为提案人,至少2名代表作为附议人,否则不能立案。
4、请在统一的提案表上填写提案,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提案人与附议人须手写签名。
5、不作为提案的意见和建议,不能填写提案表。
四、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
附件: 吉林工商学院教代会代表提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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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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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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