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院级课题培育,培养科研学术骨干,促进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建设,决定启动2017年度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1、项目选题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需求或解决区域经济建设和地方社会发展关键问题需要。

2、项目选题应具有与我省相关科技计划衔接的明确方向。

3、项目选题应与学院目前优先发展的省级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社科基地的研究方向相关。

4、项目选题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所涉猎的学术领域及研究方向密切相关。

理论研究应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有观点、有深度;应用研究应侧重实际应用,突出现实性、对策性研究。

二、申报条件:

面向全院教师,要求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务能力强,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学历,重点支持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的中青年教师。优先支持对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社科基地研究方向一致以及对其建设和发展有支撑作用的项目。拟按学科支撑、平台支撑、基地支撑、自由选题几个大类进行资助。

三、完成时限及结题要求:

院级科研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项目的结题验收按照《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限报要求:

正在承担院级科研基金项目尚未结题者原则上不可以申报。

五、申报程序:

1.每个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申报书一式3,盲审表一式5份。盲审表中的学科名称及学科代码按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见附件2)。申报书电子文档上传学院科研管理平台;同时,各部门(单位)分管科研院长对审核通过的科研项目申报书统一签署意见后,上报科研处科研管理科。

2.各部门(单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738112012@qq.com邮箱。

3.科研处不受理未经各单位(部门)初审的个人申报。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310日,逾期不予受理。

5、报送地点:科研处科研管理科(综合办公楼406室)。

6、联系人:洪春霞   联系电话:0431-8230616613314399119

六、附件:

12017年院级课题申报书、盲审表及汇总表

2、教育部学科专业代码

3、申报类别代码表

 

 

 

 

 

 

                   吉林工商学院科研处

 

                       201719

 

 

 

(拟稿人:洪春霞   审查人: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