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29日至5月1日,共三天,5月2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节日期间,有关单位、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学工、后勤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放假期间在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