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吉林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学科组答辩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
凡经过各基层评议组推荐申报2017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必须参加学科组答辩,如不参加学科组答辩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参评。
二、答辩时间
2017年9月16日上午8:30时
三、答辩地点
办公楼325(理工类)
办公楼431(财经类)
办公楼602(人文社科、教育类)
四、答辩程序
(一)所有申报职称评审人员于9月16日早8:00时到指定地点,抽取答辩顺序。
(二)答辩由学科组组长主持。主持人宣布答辩开始,答辩人可以进行答辩。
(三)答辩过程由本人自述和专家提问两部分组成。
1.本人自述:自述内容为学习经历、研究方向及主要学术成果,时间不超过5分钟。
2.专家提问:根据答辩人的自述,专家围绕答辩人主要学术成果进行提问,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3.学科组专家根据答辩人答辩的情况进行赋分,工作人员按照计分要求进行汇总,计算答辩人员的最终得分,答辩组长签字确认。
4.答辩结束后,按学院的赋分比例在学科中排序,排序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
五、答辩要求
为了使学科组答辩过程紧凑有序,顺利完成本次答辩工作,对参加答辩人员做如下要求:
(一)态度端正,着装得体。
(二)声音洪亮,语速适中。
(三)抓住重点,简明扼要。
附:各学科参加答辩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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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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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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