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吉林省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直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最新规定:凡在1994年7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同志未达到规定标准可享受住房补贴。现将我院附合补贴条件职工公示如下,对公示内容有疑义的同志,请与学院后勤处物业服务中心联系,公示期结束后,财政拨款到学院帐户后将房补款打入职工本人工资卡内,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学院职工监督。
联系工作人员:史校春 田永军
联系电话:82306391 18686616333
截止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7月17日 具体人员名单请登录学院办公内网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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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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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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