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吉发[2013]10号)精神,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首批吉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7]62号)的文件要求,教育厅决定立项建设一批“吉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现将我校有关遴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基本条件:
参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首批吉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7]62号)要求(附件);
二、 推荐限额:
我校推荐限额为2个;
三、 申报时间:
时间截止至:2017年11月10日
四、 评审程序
(一) 初审
申报人填写《吉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8份;《吉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8份;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装订本1份)由所在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于佐证材料加盖本部门公章。
(二) 复审
教务处根据申报条件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吉林省教育厅。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1.吉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8份;
2.吉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8份;
3.佐证材料(复印、扫描件)装订本1份。
4.将电子版发至邮箱952565445@qq.com,请将邮件标题设为“吉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xx”。
联系人:韩丹
联系电话:8230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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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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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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