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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使用校园地标名称的通知

  作者:党委宣传部  编辑: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7-29   浏览: 文章来源:

各部门、单位

新版校园地标名称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请规范使用

序号

原名称或位置

新名称

1

第一教学楼

博学楼

2

第二教学楼

厚德楼

3

第三教学楼

自强楼

3

实验楼

善思楼

4

户外大屏至圆融大道

      (南门)处

知行广场

5

荷花池处

清湖

6

音乐喷泉处

晏湖

7

学生第一食堂

秋实园餐厅

8

学生第二食堂

春华园餐厅




党委宣传部

2025年8月29日



(初审: 复审: 终审:)

上一条: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2026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吉林工商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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