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商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0年用人计划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编辑:学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3-16   浏览: 文章来源:

各单位、各部门:

    为打造一流师资队伍,不断满足学校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促进学科发展,提升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实现人才强校战略目标,学校拟制定2020年人才招聘计划。请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申报招聘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各单位(部门)暂按2017年核编情况综合考虑制定本单位(部门)用人计划(新的编制核定后按照新核定数执行),年度超编、满编单位(部门)除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和高层次人才外,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除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引进人才外,管理和工勤岗位通过校内调配满足岗位需求,暂不通过公开招聘或其他方式新进人员。

    (三)各教学单位申报的专业教师岗位用人计划由教务处根据专业建设等方面的综合需求签署审核意见后申报;实验技术岗位由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统筹申报;学生政治辅导员岗位由学生处统筹申报。

    二、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着眼于未来发展和队伍建设,充分考虑新进人员所学专业、学历、职称、年龄和学缘结构等因素,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保证可持续发展。要采取自下而上、集体论证、班子研究通过的方式确定用人计划,确保计划制定的公开性、程序性、科学性与实用性,没有特殊原因,用人计划不能随意调整。其中:教学单位高层次人才规划,按照本单位编制总数的20%掌握,不达标的单位每年提交用人计划时,要提交博士以上人才引进计划(公共课除外)。

(二)明确进人方式

各单位(部门)制定用人计划时,要明确新进人员引入方式(公开招聘、引进人才、校内调配)。公开招聘按照《吉林工商学院公开招聘规程》执行,引进人才(含调入)按照《吉林工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校内调配按照《吉林工商学院教职工调配管理办法》执行。

(三)明确岗位条件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上报用人计划要注明用人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最新学科专业目录制(详见附件2)定岗位专业条件,在保证招聘质量的前提下,专业条件要相对宽泛,避免因岗位招聘条件不明确影响招聘工作进度。

(四)按时上报计划

各单位(部门)的用人计划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主管校领导审阅并签署意见,于2020年3月20日下班前报人事处岗位与编制管理科(综合办公楼524),逾期不报视为无用人要求。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346023469@qq.com联系人:杨鹤 ,电 话:18626640651

 

附件:1.吉林工商学院2020年用人计划申报表

        2.学科目录

 

人事处

2020年3月16日

 


(初审: 复审: 终审:)

上一条:转发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0年度全省科技创新政策宣讲活动意见建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共抗疫情、爱国力行”主题宣传教育和网络文化成果征集展示工作的通知

关闭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