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省级特约教育督导员人选的通知》要求,我校拟推荐教育督导员人选若干名上报参加遴选。
一、特约教育督导员职责
参加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各项督导检查工作;按照分工收集被督导单位信息情况,参与教育督导报告的撰写;通过撰写文章、接受媒体访谈等形式对教育督导的改革进展进行宣传引导;完成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申报条件
我校从事教学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科研管理、资产管理、研究生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岗位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和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三、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须于6月17日下班前将附件1《特约教育督导员申请表》电子版(PDF和WORD)和附件2《吉林省特约教育督导员推荐汇总表》电子版(WORD)发送到电子邮箱:705254277@qq.com。
联系人:袁湘
联系电话:0431-82306113
附件1特约教育督导员申请表
附件2吉林省特约教育督导员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