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0月1日、2日放假;10月3日(星期六)、4日(星期日)上班、上课;10月5日(星期一)休息,10月6日(星期二)起正常上班、上课及周末休息。
其中,10月4日(星期日)执行10月5日(星期一)的教学活动安排。
二、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部门节前要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对师生员工开展以加强疫情防控、人身安全、防火、防盗、交通、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2.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非必须不出省”和长春市教育主管部门“非必要不出市”的要求,全校师生员工在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非必要”不要离开长春市。
3.继续做好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监测和风险解除信息排查工作,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4.教职工确需离开长春市外出的,须严格履行请假报备程序。所有离长外出教职工须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师工作组备案。
5.学生管理部门及各教学学院要加强放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学生外出审批手续,精准掌握学生离校、返校时间。各教学学院和学生管理部门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组织好学生室外文体活动,充实学生在校生活。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确有必要组织的,须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6.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杜绝空岗、漏岗现象发生。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7.强化校园隐患排查,各教学单位、部门节前要以教室、宿舍、班车、食堂、商业网点、实验室、在建工程及危化品、水电气、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等为重点,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8.后勤服务保障等部门要切实做好水电供应和餐饮服务,同时做好公共场所卫生清扫、消毒,各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
9.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校园继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加强对校门的管理,认真做好进校人员及车辆的验证、扫码、测温、登记工作,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10.加强校园强化周边治安管理和风险预防,加大校园巡逻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处置各类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预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国庆、中秋假期!
吉林工商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