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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1年寒假放假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编辑:学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2-22   浏览: 文章来源:


各教学单位、部门:

现将2021年寒假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

2020年12月30日—2021年3月5日放寒假。2021年3月6日、7日分批次返校报到,3月8日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及开学时间

2021年1月1日—3月3日放寒假。3月4日,校级领导正式上班;3月5日,处级干部正式上班;3月6日全校教职员工正式上班,班车、食堂恢复正常。

二、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部门放假前要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对师生员工开展以加强疫情防控、人身安全、防火、防盗、交通、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2.教职工按照非必要“不出市”的原则,尽量减少外出,不到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禁止因私出国(境)。确需离长外出的,须严格履行请假报备程序。所有离长外出教职工须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师工作组备案,离长教职工需在2月17日前返长,确保按期开学上班上课。

3.继续做好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监测和风险解除信息排查工作,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4.学生管理部门及各教学学院要加强放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精准掌握学生离校、返校时间和假期去向,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5.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杜绝空岗、漏岗现象发生。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6.强化校园隐患排查,各教学单位、部门放假前要以教室、宿舍、班车、食堂、商业网点、实验室、在建工程及危化品、水电气、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等为重点,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7.后勤服务保障等部门要切实做好公共场所卫生清扫、消毒工作。

8.寒假期间校园继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安全保卫部门要加强对校门的管理,认真做好进校人员及车辆的验证、扫码、测温、登记工作,严禁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9.各教学单位、部门要认真研读《吉林工商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并提出修改意见,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认真梳理本部门工作,高质量推进学校事业发展。

10.对学生发放必要的防护装备(口罩、清洁剂),并准备好开学学生返校的防疫物资准备,确保学生回家、返校后的安全。

预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假期!

吉林工商学院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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