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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自查的通知

  作者:审计处  编辑:学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1-24   浏览: 文章来源:

学校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全省高校开展教育乱收费摸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学校决定对我校2020年以来的教育乱收费情况开展全面摸查,要求各部门先行自查,审计处进行核查。希望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及时组织人员认真梳理本部门所涉及的各项收费,如实填报收费情况摸查表(见附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于11月25日下班前,送交到审计处(办公楼516室)。详情请见—综合办公-通知公告栏目。

 

 

 

 审计处

2020年11月24日


(初审: 复审: 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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