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商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紧扣学校党委部署要求,创新构建“党建+专业”“党建+人才培养”“党建+服务地方”三维融合育人体系,将政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育人动力,推动党建与核心工作全链条深度融合,用高质量党建引领学院高质量发展。
一、党建赋能专业建设 科研攻关破壁垒
学院党委始终将党建作为专业建设与科研创新的“红色引擎”,通过“支部建在学科上、党员冲在攻关前”的组织模式,把政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一)课堂筑基——专业提质稳根基
学院党委推动支部建在学科链上,堡垒筑在科研平台上,构建了“支部-学科-团队”发展格局。
金融学教研室党支部书记先后入选教育部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强国行专项行动团队、吉林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课程建设成果丰硕,《财政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财政学》《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获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税收学》入选吉林省高校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24门课程入选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学院正在向着从单一优势专业向多专业协同、互补共赢的高水平“专业群”方向迈进。
(二)先锋攻坚——育贤提质创一流
财政金融学院以“突破和创新”为科研导向,在学术交流、团队建设、成果转化与人才培育等领域协同发力。
学院依托财政、金融两个校级培育二级学科,成功举办“卡伦湖绿色经济论坛”高水平学术会议;同步组织开展“财政金融协同创新与学科高质量发展”“人工智能时代金融科技与新IT技术”等学术研讨会。学院教师共立项科研课题68项,教研课题36项,获教科研奖项7项,其中崔宏伟老师斩获第十五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一等奖,实现了省级高层次奖项的关键性突破。学院获评2025年度校级优秀教科研团队。学院正在向着以学科建设为牵引、以平台搭建为支撑,推进有组织科研提质增效的实践与探索方向迈进。
二、党建领航育人提质 凝心强基开新局
学院党委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将党建引领融入人才培养全流程,不断提升学生专业能力与综合素养,让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地生根。
(一)人才培养——科研竞赛双促进
学院深耕育人阵地,推进“科研苗圃计划”带动50余名学生参与教师课题,4项学生自主申报项目成功立项。
推行《华尔街日报》早读及专业知识研习计划,助力新生构建行业认知框架、涵养国际金融视野。
引导学生在财税政策研究、金融创新实践等科研探索中淬炼本领,在“‘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挑战杯”和“互联网+”等高水平学科竞赛中斩获国家级一等奖3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4项,省市级奖项累计达71项。学生就业率稳定在87%以上。学院正在向着以科研实践筑基、以学科竞赛提质,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实践与探索方向迈进。
(二)学团活力——思政引领助成长
学院以思政引领为核心,打造了“导师开讲啦”“博思讲坛”等品牌活动,建强6个青字号社团,举办《一堂穿越七十余载的初心课》专题活动,开展大学生讲思政课比赛,持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活力和吸引力。
学生在省级优秀微视频评选与征文比赛、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中共斩获21项荣誉。学院正在向着打造思政特色品牌,以精品活动赋能青年成长成才的实践与探索方向迈进。
三、党建领航聚力地方谋新篇 躬身践行显初心
学院党委始终坚持 “党建红引领服务蓝”,通过 “服务沉在一线” 的实践路径,将组织优势与专业优势相结合,聚焦地方发展需求精准发力,以实际行动践行高校服务社会的责任担当。
(一)社区增力——校地合作惠民生
学院组建金融知识宣讲团队,以“精准对接地方需求”为指引,在九台地区开展“金融护航民生专业服务地方”主题宣传活动,同时学院与长春市九台区政府正式推进战略合作向纵深发展,为“金融护航民生实践基地”揭牌启幕。
学院正在向着以专业资源为支撑、落地化服务为抓手、政府统筹协调为保障的社区治理创新模式的实践与探索方向迈进。
(二)精准赋能——专精特新促发展
学院聚焦地方专精特新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通过开展校地联动金融助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帮助九台区中小企业实现与各方资源精准对接,找准合作切入点,共同探讨出一套可行合作方案,正在向着深化政产学研融合,以专业优势赋能区域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与探索方向迈进。
(三)志愿服务——践行责任显担当
学院持续深耕志愿服务领域,与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教育学会共建实践基地;成为“蓝信封”留守儿童关爱中心高校联合招募合作单位;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案例入选全国优秀案例;学生在全国高校志愿服务大赛等活动中累计斩获5项荣誉。学院正在向着搭建实践育人平台,探索“金融+公益”的特色实践体系方向迈进。
面向“十五五”,学院将以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持续打造特色鲜明的财政金融教育品牌,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财金人才、助力吉林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支撑,书写新时代发展华章。
(初审:孙海英 复审:董志宏 终审:李洋)